为推动社市委信息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办法,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奖励范围
表彰奖励范围为每年度在社市委信息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市委信息员、其他社员和社各区(工)委、直属基层组织和专门委员会。
二、表彰奖励项目
(一)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优办法
(一)社市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采取全年累计积分制进行。计分时段按年度为上年3月1日至本年2月底。社市委对报送信息稿件进行登记,并根据来稿采用情况进行计分。同一信息稿件不重复计分,得分按最高计分标准计;集体和个人单独计分;年度总积分为各项所得计分之和。具体计分办法为:
1、被社市委单独采用每篇计2分,综合采用每篇计1分;
2、被社中央单独采用每篇计6分,综合采用每篇计2分;
3、被市政协单独采用每篇计6分,综合采用每篇计2分;
4、被全国政协单独采用每篇计10分;综合采用每篇计5分;
5、得到市级部门回复的每篇另加3分,得到中央部门回复的每篇另加6分;
6、得到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另加6分,得到中央领导人批示的每篇另加10分;
(二)每年度根据年度集体总积分确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年度个人总积分确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的报送和采用情况,年度末根据上述办法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预选名单,报主委会议审定。
四、表彰奖励方式
社市委在每年的全委会上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经社市委主委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