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6-08-12

谢小军主委在2016年暑期谈心会上关于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的发言

201682

 

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创新资源不断集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提出: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建设西部创新中心。这是一个既振奋全市发展斗志、又切合我市实际的宏大目标。九三学社重庆市委表示坚决拥护。要在我市建设成西部创新中心的目标,必须克服众多困难,成功应对较大的挑战。九三学社重庆市委经过初步调研,提出两方面的建议:

一、更加坚持和强化 以支柱产业为主导、应用技术为重点的创新工作思路

调研发现,对选择什么样的战略路径建设西部创新中心,我市并未形成广泛共识。一些有影响的人士或机构认为,由于历史原因,重庆产业结构简单,某些基础性产业薄弱,应着力强化基础研究,弥补产业短板。但是我们认为对于重庆建设西部创新中心来说,要立足现实、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市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成效明显,新兴产业增长迅猛,工业增速保持全国前列的优势,走以优势产业为主导、应用技术为重点的创新发展道路。

1. 立足于支柱产业的升级发展需求,集中配置创新资源

重庆建设西部创新中心,重点不是追求基础科学的知识创新成果,也不是建立大而全的产业体系,而是要立足我市 “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已经形成的基础和优势,以“永远在路上”的状态推进这些产业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以保持发展后劲不竭,才能使我们现在及将来的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因此,对于市场全球化,分工专业化的经济发展总趋势,关键不在于产业的多寡,而在于高新技术所支撑的产品竞争力,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及时地更新换代,保持我市支柱产业产品不竭的竞争力。

2. 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培育能够支撑支柱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

企业是产业发展的载体,是创新的需求具体提出者、创新成果的最大受益者和创新活动的直接推动者。走以支柱产业主导、应用技术为重点的创新道路,关键是要培育更多善于提出创新需求、善于开展创新活动、善于利用创新成果的企业。政府要更好地发挥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有目的、有重点、有倾斜地培育支撑我市支柱产业发展的企业。除要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等国家普惠政策外,还可探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特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上更多地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研发人才、开展研发活动,不断提升研发能力。

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人才和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重庆打造成人才聚集和发展环境最优的城市

人才和智力是最重要的创新发展资源,也是十分重要的市场经济资源。重庆建设西部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和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科技创新人才在重庆能够更好地实现事业的理想,能够享有更体面而富裕的生活,能够更好地实现人生的价值,全面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当前,还有两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应予重点关注:

1. 着力落实好科技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权的政策法规

目前,我市积极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细化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收益的一定比例归研发团队所有,在广大科技人员中引起了积极地反响和欢迎。但是,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的影响,这些政策在中央在渝高校、科研院所和央企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难以落地的现象。而这些单位拥有高端科技人才集中的国家队。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在全市各行各业能全面、充分地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政策,让科技人员能够从创新活动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以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特别是围绕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的需求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2. 着力解决好“双肩挑”科技专家型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与科技政策的冲突

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国企的领导干部,许多既是本单位科技创新活动的领导者、管理者、推动者,同时又是本领域科技创新的专业领军人才,这部分人积极性的调动,对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十分关键。但是,由于目前对这部分人主要是按照领导干部的身份进行管理,限制了他们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效益中获得经济收入。这不仅影响他们把本人的专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积极性,也影响他们在本单位推行科技管理及成果转化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为此,建议解除对这部分人在创新创业方面的各种制度限制。实事求是地明确科技专家型领导干部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享有与其他科技工作者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