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思考
2014-12-12

黄  涛

摘  要: 该论文以重庆市渝中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为研究对象,一是通过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相结合,走访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部分人士,与区统战、民政、公安、人社、民宗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交流座谈,到问题较突出的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力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查阅了国内大量专家学者和其他省市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理论文章和观点,为本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完善提供理论支撑;三是与挂职岗位职责密切结合,深入地结合实际工作,重点调研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住房、社保、教育等相关权益保障和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力求提出的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少数民族  流动人口  服务  管理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1. 基本情况及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战略的持续推进,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长期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逐步摆脱封闭、走向开放,通过务工、经商等方式涌入城市。重庆对吸引西部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先天优越的地理位置,近年来重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所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呈上升趋势。目前,重庆主城区共有少数民族成份55个,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4.8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4.5万人;渝中区当前共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9000余人,约占主城区五分之一。从全市和全区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都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与重庆市正在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开放型城市,对外影响和集聚效应日益增强,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教育质量显著提升都有较大关系。

渝中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来源集中,9000余人中,土家族、苗族等主要以重庆市内区县为主;藏族94人,主要来自西藏昌都地区,维族17人,主要来自和田、喀什等南疆地区,彝族272人,主要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二是文化程度和就业层次低,以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为主,主要从事体力消耗大、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如棒棒军、建筑业、餐饮业、烧烤摊、个体经营等,但许多人一旦在城市扎下根,还是具有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愿望,以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以及子女受教育的机会。三是流动性大,居住条件差,大多数暂住时间在不到一年,多居住在棒棒公寓、小旅馆和施工工地。四是部分少数民族抱团意识强,往往有领头人和内部组织,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相对隔绝,往来较少。

2.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的积极影响

一是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大量廉价劳动力进入城市,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市场的需要,满足了城市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扩大了城市消费市场,促进了城镇化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

二是加速了城市多民族化和文化多元性趋势。少数民族大量进入城市,改变了城市原有的民族构成,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特征,进一步密切了民族间的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既促进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也增强了汉族对少数民族的认识和尊重。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集聚、交融,丰富了城市文化面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发展,为城市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三是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通过合理的相互间人口流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无疑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目标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通过人口流动,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自身获得了利益,改善了生活,而且还从城市学到了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同时,城市文化和市场经济的熏陶,也使他们开阔了眼界,提高了生存能力,增强了现代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他们的示范效应,一定程度上带动和促进了所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渝中区面临的困难及影响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城后,活跃了城市经济,又丰富了城市文化,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语言交流、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方面与流入地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其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与现行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存在不适应。从对渝中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研情况来看,具体表现在:

一是由于语言障碍和经济条件差,许多少数民族往往多人合租在比较陈旧的出租房内,很少在城市里购买自己的房子,少与周边其他民族居民交流,拒绝其他人的走访。少数人生活方式、卫生习惯等与周围居民差异较大,容易产生矛盾。由于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原因,他们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与其他民族有所不同,对城市生活还是难以完全适应。

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不能充分实现。据了解,目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多数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这与他们流动性强、大多数缺少稳定职业有关,也有企业支持不够、政策限制较多等原因。作为流动人口,他们与本地户籍人口的待遇差别仍多达十几项,在子女就学,买房落户,平等就业等方面存在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受到歧视等问题。

三是社会管理难度增加,影响城市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在内的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给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等带来巨大压力,使城市的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不同的民族文化素质、生活习惯、语言障碍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一些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务工经商,既不办理暂住证,也不办理经商执照。此外,由于生活缺乏保障,有的甚至从事盗窃、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四是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渝中区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上访、集访案件增长较快,协调难度加大。诱发因素也从单一向多元转变。除了因城市管理引发的矛盾冲突,其它类型的矛盾冲突也不断增多,例如有的学校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以及外来少数流动经商人员(主要是维族、藏族、回族)因抢占地盘、生意竞争等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在这些矛盾与纠纷中体现出部分少数民族法制意识淡薄,同时,看似一两个人经营的摊贩的背后可能有着严密的组织,有的少数民族群众只要遇到生意矛盾和经济纠纷,迅速纠集同民族人员或老乡,直奔市、区两级信访办,有的动辄聚集围攻,拖延不走,为社会安定也带来了一些隐患。 

五是加大了城市宗教管理的难度。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的同时,也将本民族的宗教信仰带入城市,即使在同一个宗教内部,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派别的信教群众之间也可能产生一些矛盾。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从新疆和西北地区流入的回族、维吾尔族穆斯林,对重庆清真寺的宗教仪式和阿訇讲经解经评价不高,甚至公开质疑,除了重大节日和主麻,平时也很少来清真寺活动,通过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做这些信教群众工作的效果很有限。有时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往往使原本诸如经济纠纷等一般性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敏感。

总的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自身思想观念更新难,受民族传统文化影响大;生存环境恶劣改变难,投入产生的效果不明显;民族之间心存戒备接受难,民族融合的貌合神离;科学文化水平提高难,局限从事吹糠见米的职业;干部宣传服务到位难,导致惠民政策无法落实。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些摩擦或冲突,我们应正视这些现象,妥善处理突出问题,才能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机制不健全

首先不同部门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在时间上的界定不统一。比如:通常公安机关界定的时间为3天,流管办界定的时间为1个月,计生委界定的时间为3个月。标准、对象不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不共享,缺乏一套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统一的管理的工作机制,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其次,缺乏行之有效的信息搜集方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常常使得公安民警入户面见难,语言不通,沟通不畅,造成基础信息难掌握。调查登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很大。三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大,信息变化很快,全区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人口动态数据库,信息统计跟不上流动性的要求。四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没有健全的信息沟通合作机制,在人口信息核实、流动人员对接等方面存在较多障碍,公安机关有时会主动将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发函至流出地核实,但流出地往往没有任何反馈。

2.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缺失

调查中发现,目前对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流动人口,轻服务重管理,甚至没有服务只有管理。少数民族作为中国合法公民,以前由于历史、地域及政策的限制,在与汉族的语言沟通、法律意识、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融合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不足,现在,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愿意离开以前的集聚地来到城市工作生活,政府理应为他们提供汉语言培训,就业培训,为正常宗教生活提供空间,促进多民族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生活、工作、社保、子女上学等各方面权益不受侵害和歧视,帮助他们更加顺利、体面地融入城市生活。而目前尽管各区县都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公安、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教育、民政、工商等各部门各行其事,未形成合力,容易形成矛盾。

3. 少数民族流动摊贩违章占道经营正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

  据了解,部分少数民族(以维族、藏族为主)流动摊贩经常违章占道经营,拒绝撤离和缴纳罚款,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时常起冲突,并经常组织集体上访,渝中区尽管维族、藏族流动人口不多,但也经常面临这类问题和事件。而对他们的依法处理难度很大。一方面,正确处理城市管理和维护民族关系之间的平衡不好把握,由于许多个体摊贩背后实际有着严密的组织,对一两个摊贩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引发群体事件,执法人员往往担心引起民族矛盾而有所顾忌,不敢理直气壮依法处置,目前主要采取城管执法力量将违章摊点围而不罚的方式,使其没有生意逐渐离开本地区,缺乏更好的办法。另一方面,一些长期非法经营,实际已取得了政府默许的少数民族摊贩正起着不良的示范作用,不断吸引新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摊贩争相模仿,不断挑战法律法规的边界。宽松的执法实际强化了这些人员的特殊性和特权意识,纵容了他们对法律法规的无视,使他们认为不遵守法律、随意摆摊设点甚至增设违法摊点、壮大生意规模是理所当然,久而久之,会对政府提出越来越不合理的要求,城市管理和执法难度大大增加。

4.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原聚居地长期过着游牧的生活,物质和生产力水平低下,相比有田地、宅基地的汉族农民工更加无后顾之忧,容易成为犯罪集团利用的对象。比如,在处置彝族人员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犯罪集团将怀孕妇女或儿童推向前台,一旦拘留也只能很快放出,如果遣送回原籍,不仅成本高昂,且原籍地方并不配合接收,反而形成了固定人员公费流动到重庆的现象,公安部门处理不起,杜绝不掉,捉襟见肘。由于这些特殊原因和考虑,有关部门在依法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过程中,对部分少数民族相对宽松,使他们的违法行为客观上得到纵容,不仅引起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不满,更为将来依法进行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阻碍。同时,相对宽松的环境,也容易促成更多外省市少数民族违法犯罪分子的流入,在国家反恐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也可能为暴力恐怖分子的生存和活动提供温床。

三、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由于现阶段我国的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普遍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社会中相对较为弱势,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其背后反映的是流动人口整体服务与管理的不足。我们既要注重其特殊性,采取特殊的政策和妥善的措施,也要注重其普遍性,从更宏观的角度推进工作。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和渝中区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高度重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流动人口工作

流动人口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为流入地增加人气、创造财富、助推发展,又可导致公共资源供应紧张、社会矛盾纠纷增多、城市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社会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文化问题、政治问题,对推进城乡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区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改善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未来一段时间,将有更多的流动人口涌入重庆,渝中区作为母城、核心行政区、旧城改造的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比例可能大幅上升,这其中也将包括大量少数民族。同时,随着新疆等地严格执法,取缔大量早夜市,可能有更多少数民族因在当地生存压力较大而纷纷涌入重庆。在面临城市管理压力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防止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分子趁机混入滋事。因此,应该大大提高对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视,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有效平台,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效力,真正发挥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积极作用,防患于未然。

建议市、区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联合出台政策性意见。重庆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暂住人口治安管理等方面有相关规定,但在统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方面还缺乏统一有效的政策。730日,国务院正式颁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大城市户籍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也为地方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依据。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议市、区统战、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重点工作等方面出台专门意见,使各项措施有理有据,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大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

针对当前轻服务、重管理、管理难度大的工作现实,应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加大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问题,才能从正面更好地进行引导,遏制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应建立对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服务和权益保障的有效平台,如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监督平台,强化劳动监察职能,开展经常性的企业用工情况检查,及时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为流动人口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加强对承担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学校的监督,保证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加强流动人口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将流动人口预防保健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当地儿童同等免疫预防待遇;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管理服务政策,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应建立提高流动人口思想、道德、文化、法律、技能等方面的素质教育平台。利用农民工夜校这个阵地,对流动人口进行道德教育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

应大力加强对流动少数民族的宣传教育。要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工作,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本的城市生活指南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尽可能在他们刚在城市安顿下来时发放到位。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从而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进行有关政策法规、市场经济、文明卫生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他们认识和了解本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同并承诺按照城市的规则生活,依法进行活动,这是正确解决和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的前提和保证。要有针对性地对问题较突出的流动少数民族重点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公民意识,确立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使他们懂得在其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和少数民族有关政策照顾的同时,也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

要把流动少数民族与本地少数民族同等对待,纳入统一的服务体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基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做好少数民族居民在城市低保、廉租房、医保、优抚等方面的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属临界线的少数民族家庭,除在重大节日上门慰问,还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关注和关心。对新考入小学、中学、大学的特困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可通过助学金等形式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还可通过社区便民惠民服务站等形式免费为他们提供代缴费以及免费上门维修服务等便民服务。

3.坚持依法管理原则,讲究策略方法

目前面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相关法规政策是明朗的,主要是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顾忌影响民族关系、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暴力冲突而执法过于宽松甚至对于少数人放任不管。相对一些省、市、自治区较为严格的执法,重庆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如果过于宽松,客观上可能导致层次较低、缺乏生存能力的人员不断流入,为城市管理带来更大挑战。因此,在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过程中,还是应强调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不能怕,不能躲,增强执法主动性,强化执法监督,对一再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绝不能姑息纵容。

在处理和解决涉及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的问题上要坚持按照按矛盾性质依法处理问题,对普通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问题,坚持与民族、宗教问题脱钩,不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强化其特殊性,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区别对待。警惕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突发事件进行造谣、煽动及制造事端,对可能引发的冲突,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提前做好预案,一边执法,一边主动进行正面宣传,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客观公正信息,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使少数人员利用民族、宗教因素生事的阴谋破产。

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根据流动少数民族经商摆摊的需要和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经营地点和经营时间,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便利他们集中经营。利用重庆市大力发展夜市经济的契机,提前设计规划,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摊贩的工作,鼓励他们进入有固定摊位的夜市,根据他们的困难情况,可提供部分租金、税收减免,使他们愿意通过有序、合法的途径做生意。在引导疏通的同时,应坚决预防增量、清理存量,堵住新增的违章摆摊设点,坚决防止违法行为蔓延,对已有的、长期的违章摊点要引导与治理整顿相结合,逐步引入合法途径。

4.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作用

街道、社区是渝中区真正的基层单位,也是各项政策最终执行的一线部门,但客观上,又是力量最薄弱、改善空间最大的部门,只有真正加强街道、社区的力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才可能真正将国家的人口政策、民族政策、各项服务管理落到实处,解决现存的许多突出问题。

一是应完善街道社区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加强工作力量。目前有的街道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街道社保所保障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社区居委会可依托社区综治工作站,建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利用网格化管理优势,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巡防队员等协同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巡防队员在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登记、出租房管理、劳动保障监督、计划生育等工作。社区应积极探索基层民族工作新机制来保证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民族工作方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民族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街道、社区和居民楼院三位一体的社区民族纠纷处理网络,探索建立社区流动少数民族维权服务站,基本实现群众情况反映在社区、问题解决在社区、人员稳定在社区的目标。建议对街道、社区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给予更多支持和人力、物力保障,针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执行难等情况,应重点研究,与其他方面工作通盘考虑,加大人员配备和经费划拨力度,加强协管员、信息员建设,确保基层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发挥社区贴近居民的优势,多渠道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搭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信息采集,利用出租屋、棒棒公寓私人旅馆临时住宿登记以及流动人口在劳务市场求职登记等信息,结合劳动保障监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采集和人数统计,建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台帐。完善以房管人措施,强化出租屋的管理,全面推行出租屋租赁合同登记、治安、计生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出租中介和房主管理责任;全面开展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摸清租赁房屋和棒棒公寓等暂住人口底数,实现以房管人的数字化动态管理;推行委托租赁管理方法,动员人户分离业主、无管理能力的业主将房屋委托给社区或中介组织进行管理;坚持定期不定期上门检查核查制度,发现暂住人口、出租房变动的,及时向派出所和街道反馈。签订治安管理双保责任书,落实用工单位责任制,督促各用工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自我安全检查,及时为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落实管理责任,达到以单位管人的目的。

三是利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抓手,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支持社区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宣传服务纳入到社区工作统一规划中,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区这一目标,坚持政策先行、宣传先行、规划先行三个先行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以讲诚信、讲礼貌、讲卫生;爱社区、爱岗位、爱家庭为主题的三讲三爱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少数民族同胞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同时以社区市民学校为阵地,组织社区居民广泛深入学习民族知识、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使社区群众牢固树立团结、和谐、稳定和发展的观念,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联络本地常住居民与流动人口情感的沟通平台。通过街道、社区夜校、图书室、老年协会活动室、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等阵地,对流动人口进行生活、就业、维权、安全等多方面的座谈和交流,增强彼此间的理解与友情;支持社区开展多元文化活动,将民族文体活动作为载体,深入挖掘和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资源优势,吸引各族群众参与,促进社区民族和睦通过举办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消除流动人口的生疏感,激发他们为第二故乡作贡献的热情;通过年度评优评先,把特别优秀的流动人口纳入社区组织建设的培养、使用范围,激励广大流动人口学先进、争先进,并引导本地常住居民在转变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善待外来务工人员,加快他们融入当地社会的步伐。

5.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专项经费投入

一是应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一家牵头单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通报信息、研究处置问题。二是应建立完善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和联络机制,建立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网络,积极探索并实践外来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跨区域处置机制,解决涉及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处置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定期授权共享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少数民族重点人员信息和重大事件相关信息等,实现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重大事件的预防与及时处置。为了不断加强民族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应建立和形成快速、有效地信息反馈制度,遵循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群体性事件。

城市民族工作范围广、领域宽、内容新,需要探索研究的问题和处理实践的事务较多,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则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建议市、区级财政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其中划拨专门经费,用于研究和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问题。在对民族地区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散居区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工作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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