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有豁免空间
2012-08-16

反腐不能有豁免空间

徐宗俦

被人们调侃称之为“情妇”组成的“红粉兵团”,已然越来越成为我国反腐斗争的一支重要方面军——这绝对不是“黄色”的幽默,是一而再再而三被“个案”串成的证据链所逐渐形成的规律性事实得以求证。窃以为,对“红粉兵团”自然不必作过度的解读,但只屑套用那句“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老话来想一想,那么“不管红粉黑粉,能够反腐就是管用的好‘粉’”的这种逻辑,也应当是可以成立的。老百姓们也没有不乐观其成的。

近几年,直接间接被情妇、二奶活生生板倒的贪腐官员还少了吗?这不,2012519《法制日报》报道披露出又一例:深圳海关前缉私局李姓副局长,从20086月到20097月,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花费近150万元款项包养情妇高某玉。据悉,情妇曾向海关举报,但55岁的李姓副局长并未因此受到“理麻”,只是如愿以尝地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成功地钻了现行政策的空子而“安全着陆”,进入了一个可能即便犯事也有被“豁免”的空间;反过来,李某人在自觉已经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才“愤”而举报情妇的“敲诈勒索”。据不少媒体报道,其间还有不少李姓副局长上下左右“哥们”穿梭于李某与情妇间的说项与撮和,“把戏”也妙趣横生。

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官员33万元之“罪名”,判情妇5年有期徒刑;李姓副局长相安无事。两厢比较,引发网民“拍砖”一片,自然让人浮想连翩——这等厚薄不均,能算是动真格的防腐、反腐?笑话!

不要说在传统相对保守的中国,就是在那些自我标榜“自由”“开放”的国度,男女之间那种包养和被包养的关系,固然一般仍属道德层面的事,相关法律也只能取“不告不问”之态。可一旦触碰了其政党的底线、社会诚信的底线、法律的底线,还没有不去实事求是地“各账各清”的——这才是健全法制社会的基本特征。

那位深圳海关前缉私局李姓副局长大人,据悉正二八经的月工资也不过一万多元,竟然能在一年间甩出150多万元去包养情妇,即便在没有确凿证据断定其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之犯罪故意的情况下,至少可以根据其正当收入来判断出具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嫌疑。可惜,相对于法院雷厉风行地以“敲诈勒索罪”33万元“罪名”,判了其情妇有期徒刑5年来说,早被情妇举报的李姓副局长迄今还没有被任何部门立案调查的迹象,人们纷纷怀疑并指责其间具有“官官相护”“刑不上大夫”……也不是没有一点理由的。

看来,李姓副局长很精到,算计着以“退休”来回避追究。会拨拉这等“如意算盘”的,据笔者了解,绝非李某人发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很长时期以来的确存在这等变相“豁免”的情况,已经让一些在职犯案的“天花板干部”备尝甜头:要么“改非”(改任非领导职务)退居二线,似惩戒似爱护何等温柔;要么提前“退休”,该出国出国,该移居他处移居他处——你又怎么着?!所以,才会有迄今屡屡出现的“五十几岁”的贪腐现象。

521《人民日报》刊登中纪委贺国强书记《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章中指出:“消极腐败现象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腐败问题既然有如此严重的、老生常谈的后果,笔者以为,就不能给腐败有任何“豁免”、哪怕是“侥幸”的空间!不论贪腐分子在位也好、“改非”也好、退休也好、像赖昌星那样跑出去十几年的也好、甚至贪腐了还未及追究却寿终正寝的也好,都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给社会一个合理与合法的交代,让贪腐分子们知道:“猫儿抓糍粑”,早晚“脱不了爪爪”!才能真正达到防腐、惩腐的目的。否则,绝对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