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2012-09-25

近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九三学社中央委员、社市委副主委陈义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过程中,加快发展以培养更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应用型技术大学

“决定”提出,要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打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技术教育通道。但是,作为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与中部、西部地区高等教育较发达的省市相比,我市高校数量少,本科院校占比仅40.3%,分别比四川、湖北、陕西低71419个百分点,且基本为普教类型本科院校,不足以支撑应用技术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等更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为此,建议我市在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立交桥”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应用技术本科人才培养;另一方面,根本上还应加快发展培养更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加大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应用技术本科院校的工作力度。根据我市高等职业学校现状和发展条件,可明确提出,未来几年,力争平均每年有1所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应用本科;至2020年,力争有68所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应用本科,使我市本科院校占高校比例提升到50%以上,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占高职院校比例提升到20%以上。

二、在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工作中,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

目前,我市有高职院校37所,其中公办高职22所,优质公办高职院校11所,优质比例为50%,民办高职15所,优质民办高职院校1所,优质比例为6.7%。根据“决定”,至2015年,我市高职院校总数将增加到40所,增加的3所均为民办高职院校,民办高职院校总数将达到18所,民办高职院校比例将达到45%,民办高职院基本占据了“半壁河山”。至2015年,我市优质高职院校总数将达到22所,将新增10所,优质比例将达到55%。从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的数量构成和优质比例看,公办院校的优质比例远远高于民办院校。

为此,建议在建设国家、市级示范校、骨干校等高等职业优质院校工作中,应加大对民办高职院校的扶持和支持力度,一是将新增10所优质院校的名额拿出一半以上支持民办高职院校,提升优质院校中民办院校的比例;二是对办学投入力度大、全日制统招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的民办高职院校,尤其是结合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的工程技术类院校,应放宽其准入条件。

三、在落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财政拨款过程中,建立差异化的拨款机制

“决定”提出,到2013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平均不低于6000元,确保同类同层次职业技术学校相有同等财政投入保障。但是,从培养成本来看,不同学科的学校培养成本差异很大,理工类生均培养成本约等于文科类、管理类的1.52倍;信息技术、加工制造、石油化工、材料与能源、资源环境等与我市产业发展契合度最高、人才需求大的专业,培养成本均较高。为此,建议在落实职业教育财政拨款过程中,建立差异化的财政拨款机制,通过对高等职业学校培养成本、专业设置与产业契合度、办学质量、就业率等方面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于培养成本高、办学质量好、专业与产业契合度好、就业率高的院校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以更好地发挥财政拨款在引导高职院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