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养老机构分类评级定星的建议
2013-05-08

从现代的养老观念来说养老机构已经不是鳏寡孤独者栖身之地,现代的养老更是对文化、环境、人群、服务、医疗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尽管我市养老产业近年来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广大老年人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养老机构建设落后,良莠不齐。据了解,我市多数养老机构受经济条件制约,医疗和服务人员缺失,在设施、服务、环境上大多是中低档次的,仅局限在托老所阶段,无法满足广大有养老需求的老人的愿望。

2、缺乏养老机构定级标准。目前全国养老标准化的建设都还比较薄弱,但是养老标准化建设和评定已引起各省市的重视,养老机构标准化评定已起步,如北京市就出台了星级养老院评定标准。据了解,我市各区县一般是对建立养老机构的起步要求作了规定,但在养老院的后续发展的管理方面,缺乏一个统一科学有效且专业的分级评定标准,使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比较空泛,软硬件设施标准还比较模糊。

为此建议:出台我市关于养老院标准化评定的相关政策,统一制定养老机构评级定星和分类的标准;组织环境资源、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老年文化、心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摸排检查,按标准分类进行评级定星;在各区县建立12所高水平、标准化、示范化的养老院,带动全市养老事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