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三学社专家热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6-12-19

 

122日,九三学社重庆市委资源环境专门委员会和参政议政处、社会服务处联合举办了议政沙龙活动,10位社内专家学者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如下主要观点:

一、关于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要性和的现实意义

1. 开展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新型城镇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成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合理选择。

2. 开展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农民有利,对受让者有利,对国家有利,不会损害有关各方的既得利益,是多赢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行性。

3. 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破解城乡统筹难题的重要途径。依法、积极、规范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当前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一些问题

1. 目前,我市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过程中,还存在流转客体规模小、流转平台不完善、规划支撑不足、流转市场管理及服务机制不完善等不足之处。

2. 前农村土地承包第一期是三十年,余下还有十几年,在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应该关注土地承包期满后,城商资本权益的保护,降低在农村实施项目需承担的风险和成本。

3. 目前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分割,导致非本集体经济成员的农村户籍、城市户籍人口可能获得农村房屋,由此会导致事实上突破农村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的法律规定。

4. 目前我国公民身份可由农民转变为城镇人口,土地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但农村土地上的房屋身份的转变无相关政策支撑。

三、关于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

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国家重大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涉及多领域、多方面、多环节,需要相关部门牵头开展深入调研,进行深入研究。

2.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顶层设计,改革中存在与《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需要国家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给予配套解决。

3.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家层面可以授权部分地方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胆尝试,总结经验,以供中央决策层面参考。

四、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

1.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重点关注几大方面的问题。如农村校舍闲置问题,乡村旅游用地问题,新农村建设土地指标问题,三峡库区绿化带土地再利用问题等。

2. 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可能出现部分无地无业农民,在退出土地获得的补偿补助用完后,出现生计困难的情况,以及可能会出现农业用地非粮化等情况。

3. 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关注农村土地上房屋的身份转变问题,农村房屋的继承及分割问题。还应关注土地在流转合同期满或宣布无效之后是否需要恢复原状的问题,这关系到集体组织和城商资本的权益。

4. 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关注农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能够获得的份额,在享受国家法定补偿的基础之上,应该考虑土地溢价方面的收益分配,并应评估溢价部分与周边类似土地价值之间的差距。

5. 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实施创新、做大可流转建设用地客体规模,加快流转平台的建设,加强规划服务与管理,完善市场管理及服务机制。

6. 破解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必须正视目前粮食直补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土地被种植后才补,不种植应该处罚,确保农村耕地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