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心理健康服务业培育与创新发展的建议
2016-07-21

 

(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副主委、西南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云艳,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处处长田水松)

心理健康服务业是为维护和促进人的心理健康而提供服务的市场经济活动,是健康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心理健康服务业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认识存在偏差,市场发育还很不充分。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调查显示,完全心理健康的只占23%,心理亚健康的占40%,有轻度心理问题的占22%,中度心理问题的占12%,重度心理问题占2%。但是,由于教育、宣传和文化传统等原因,许多居民对心理健康缺乏正确认识,对心理健康服务忌讳甚至抵触,很少积极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据调查,我市居民能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的不足百分之一,与美国三分之一的人定期寻求心理健康服务、百分之八十的人不定期寻求心理健康服务有很大的差距

二是管理存在漏洞,市场秩序还很不规范。我市心理健康服务业的主管部门至今仍未明确,导致长期以来有关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标准和监管基本处于空白,行业几乎自生自灭、无序发展。例如,由于缺乏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入门槛和从业监管,导致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随意设立,鱼龙混杂,水平参次不齐;由于缺乏具有公信力的心理健康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行业组织,导致许多服务不专业、不规范,不仅对心理健康毫无益处,还可能损害心理健康,甚至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三是政策扶持缺乏,发展情况还很不理想。我市未将心理健康服务业作为独立的产业类型,未编制专门的产业发展规划,未制定针对性、有效性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导致我市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不快,水平不高,具体表现为:服务机构规模小,经营以个体为主,规范化、标准化的机构少;产品结构单一,服务能力不强。

为此,我们建议:

1、引导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培育心理健康服务消费市场。

实施心理健康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知识普及。推动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教育体系;推动在中小学全面开展以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为重点的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在社区、企业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建立科学的心理健康观,培养积极主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消费意识、消费习惯,培育广阔的心理健康服务消费市场。

2、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心理健康服务业行业监管。

明确市卫计委作为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负责制订或牵头制定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相关制度、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业从业机构准入标准和登记备案制度,制定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负面清单。推动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业行业自律组织、自律制度和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建立心理健康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诚信体系,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的评估、监督和检查。

3、加强发展扶持政策供给,增强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动力

将心理健康服务业作为服务业领域的战略性新型产业。编制《重庆市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制定《重庆市加快心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相关 “政策包”。例如,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大心理健康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在公务员考核、干部晋升中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探索在政府机关建立“心理健康顾问”制度;在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过程中,同步推进“家庭签约心理健康服务”;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发展资金扶持制度;将心理健康服务业纳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范围,支持建设面向心理健康服务业的“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