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三长寿区委把2017年确定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年”,通过“四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基层组织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了基层组织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全力助推了我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保障措施到位。已出台《九三学社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关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九三长〔 2016 〕15号)和《九三学社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关于成立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九三长〔 2016 〕 14号)文件;建立健全九三区委和支社的请示报告、会议学习等各项制度,明确主委、副主委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社员活动经费全额下拨到支社,2017年在2016年基础上增加财政预算8万元,确保基层组织活动和规范化建设经费投入到位。
二宣传引导到位。通过长寿日报、区政协网站、微信、QQ群等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共同发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社内各级组织的社务工作、社会服务、社员的履职及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九三学社风采,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以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年”主题活动为抓手,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量化活动考核评价标准。通过召开8次主委调研座谈会、4次参政议政专题会、组织120人次的社员讨论学习、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统战知识培训”、“九地合作”、“警示教育”等活动,在市、区“两会”上提交市政协提案5件、区集体提案11件,委员提案51件,大会发言材料6件,区人大建议8件。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社员在参加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参政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更加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督促评估到位。出台《九三学社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试行)》(九三长〔 2016 〕16号)文件。九三区委成立以陈红主委为组长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小组,督促指导各支社按《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建立月汇报和通报制度,量化考核,区委把日常督促和年终评估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情况,纳入各支社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杨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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