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巴南社员在“案例大讲坛”建言
2018-11-29

11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第十二期“案例大讲坛”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本期大讲坛以“王海与京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刘艳淘宝网店‘知假买假’案”等5件消费欺诈、“知假买假”及金融消费欺诈的典型案例为样本,研讨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及“知假买假”的法律适用问题。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黄文俊主持本次讲坛并强调了新时代案例研究的重要价值。相关案例主审法官就案件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和裁判规则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员围绕案例所涉欺诈认定、消费者身份界定、消费者信息保护、金融机构欺诈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积极的探讨,认为明确价值判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立法、建立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和保证法官裁量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审判质效。

九三学社巴南区工委主委、巴南法院副院长刘秀荣就巴南法院正在试点推荐的产品责任纠纷类案件智审平台,提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大数据,实行“知假买假”首赔、一次赔偿制,防范和矫正“职业打假人”偏离公益目的,远离敲诈勒索嫌疑等不良发展趋势;同时对产品质量纠纷,在消费者举证、诉讼能力不足时,消费者协会应适时启动公益诉讼,上述观点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及与会专家学者、法官的高度赞同。(刘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