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重庆市委老年工委常务副主任黄为 撰文反映社情民意:建议对中医药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保护
2022-04-21

日前,社重庆市委老年工委常务副主任、社涪陵区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黄为通过撰写题为《建议对中医药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保护》的社情民意反映: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与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背景下,全力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及产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关键举措,无疑极大利好贵为我国“国粹”“瑰宝”的中医药持续快速发展。然而,中医药是一个广泛而松散的大聚合体,既包括众多的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部、中药厂、中药店、中药研发机构、中医药设备及器材生产厂、中草药种植基地等,还包括众多的中医诊所、中医师、中医经营者、民间郎中、中草药商人、中药药方等。何况,我国现有的中医药资源逾一万三千八百种,常用的中医草药就有五六百种,利用这些中医草药组成的长期在中医临床中行之有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或偏方等达三十多万个,有记载的就远超六万个……其中许多中医药秘方、验方或偏方受其科学研究、解析论证、分离技术等局限,至今仍以非处方的中草药形态流传使用,加之我国保护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完善,尤其是未对中医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保护,让国外商贾“钻空子”,正大肆搜罗、攫取、掠夺我国的中医药资源及成果,甚至抢先注册国内外专利,导致已成为我国国家战略的中医药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包括真金白银)严重流失,使我国的核心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发展等,正遭受“拿捏”“反噬”“侵害”或“围堵”等。

为此,黄为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应通过顶层设计,尽快对中医药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保护,切实健全完善保护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严禁传承弘扬几千年的中医药“国粹”“瑰宝”流失国外,惨遭外资巨头或西方势力的侵吞、掌控、打压或消灭。其具体建议有2点:

一、用“负面清单”保护中医药强我中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应在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的同时,尽快层层对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全方位精准制定确保中医药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多元化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尤其是要自上而下构建形成全面保护中医药的“负面清单”,涵盖内容包括“严禁外资收购我国中医药企业”“严禁外资在我国开办中医药企业或中医药研发机构”“严禁我国上市中医药企业向外资转让股权”“严禁外国的组织机构及自然人抢注中医药专利权”“鼓励我国中医药市场主体更多到国外注册专利权”等,对中医药全面实行“负面清单”保护管理,严格纳入巡视、督查、考核、监督的重点内容,并严厉逗硬问责查处等,以牢固构筑起精准保护中医药的防护盾,确保中医药牢牢掌控在中国自己的手中。

二、用“负面清单”完善中医药法规体系。应尽快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增加或恢复全面保护中医药的“负面清单”和实行“负面清单”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条款及内容,并制定出台《中医药监督执法负面清单目录》《严防中草药转基因管理办法》《中医药评价、审批体系及标准》《中医药纠纷行政裁决规则》《中医药纠纷司法审判规则》等法规制度,以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全面优化中医药“固本强基”和保护中医药高质量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