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02-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是九三学社重庆市级组织,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一是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社情民意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通过会议、约谈、书面等形式进行政治协商,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四是在生态环境、科教兴国、文化卫生、社会治理、扶弱助困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

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社会服务处、参政议政处;常设工作机构16个: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经济、农林、资源环境、社会与法治专门委员会,海外联络、青年、妇女、老年、科技创业工作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参政议政咨询委员会、思想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理事会、九三学社重庆书画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1.65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5.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55.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4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54万元,教育支出1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55.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0.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4.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65万元,比2022年增加5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47万元,比2022年增加13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人均减少1万元,预算减少19万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编制等,共计增加144.83万元;未休假补贴等规范编制减少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4.18万元,比去年减少7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换届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课题调研、基层组织建设、九三学社中央科学座谈会等重点工作。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比2022年减少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预算此项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预算此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07万元,比2022年减少13.53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性调整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4.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玉莲联系方式:023-638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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